这便是瑞格.吉拉德与拉斐尔.戴尔伯莱斯的初遇,刚一见面,瑞格就感觉自己心中好像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被击碎了。
幼小的他满身血污,仰视着对方,好像对方是他的神。
从此,那个金发的男孩变成了瑞格崭新的信仰与自尊。
村里人尽皆知之的,吉拉德家的小胖子是戴尔伯莱斯伯爵家公子的小跟班。两人近乎形影不离,但是不知为什么,明明瑞格那小子的块头几乎是小公子的两倍,却总是在他面前战战兢兢,不敢多说一句话。
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时间在两人的打打闹闹间即逝,转眼间瑞格和拉斐尔到了十六岁年龄。
两人好像变了许多。瑞格已经从圆滚滚的小胖墩精进成了一名满身腱子肉的剑士,他的剑术精湛,力大无穷,实力甚至得到了当今勇士克里维的认可。而拉斐尔则继承了戴尔伯莱斯伯爵的爵位,他天生聪明,具有冒险精神和绅士风度,虽然年纪不大却依然将家族产业打理的井井有条。
两人又好像没怎么变过。瑞格依然是拉斐尔的“小跟班”,整天除了去教会剑士团报道,就是和拉斐尔厮混在一起。如果不是拉斐尔早就已经与一名名为莉莉的女子私定终身,恐怕两人之间少不了被传闲话。
至于拉斐尔……依然是“叛教者”,他怀疑神,质疑教会的权力,抨击教皇的品德,甚至暗中组建了一个反抗团体,名为“Robin知更鸟”,以对抗教皇的爪牙,旨在揭露其虚伪的面目。
“知更鸟”从一开始的只有拉斐尔和瑞格两人,已经发展到了现今数百人的规模,但是作为领袖的拉斐尔还是习惯于和瑞格龟缩在戴尔伯莱斯宅邸的密室中,一同商讨事件。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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