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池大集团执行总裁的身分,提供程氏企业g涉池大集团产业运作,还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的证据。」
方法官看了看陪审团。
程序不对,都下过判决了,哪能出尔反尔?
但眼下这两个人都是棘手的对象,都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人。
加上,有人叫他要等他来。要不是因为要等「那个人」,他也不会有意无意配合着辩护方,要他们再送上证据来。
不合他的风格啊!
都过了1个小时了,他可从未审过那麽久的案子啊!
太没有效率了。
方法官评估了後,又坐回了椅子上。
「呈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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