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现在难道就不怕我和她联合起来给你下套?”

        “不会!因为她也是刚刚知道,你和玻璃厂的董事长认识。”

        半个月后,周振泉的工厂法人变更成大姐的闺蜜。

        周振泉带着大姐的闺蜜去拜访玻璃厂的董事长,喜滋滋地告诉对方,“我其实是个挂名的老板,我们真正的老板是她。之前老板也没有跟我说,你们之前竟然认识。老板平时也不管工厂的事,搞得我绕了这么一大圈子。”

        接下来,周振泉的工厂终于得偿所愿,成为玻璃厂的供应商。

        不仅如此,玻璃厂的董事长还带着“执行董事”周振泉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让周振泉获得了很多的便利。

        另外一边,律师也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据,周振泉的原配妻子起诉离婚。

        感情破裂,周振泉在外面有家庭,孩子已经两岁。

        至于财产分割,非常简单,他们名下有几处房产,还有一些存款。周振泉作为过错方,只能分到少部分的房产和存款。

        公司呢?

        根本不存在公司的分割问题,因为公司不是周振泉夫妻俩的,他们夫妻俩之前一直都在帮别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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