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游标停在那句话後面。

        「其实有些不期而遇,从来都不是真的。」

        我看了很久,没有再往下打,看了一下窗外午後的yAn光照在一楼的柏油路上,有点刺眼。

        这个故事是我边打边上传到文学网站上,我把网页打开看了文章留言。其实这个故事没有很特别,只是觉得我自己快把这段往事忘了??但真的应该忘记,却又有点不甘心遗忘。

        不知道为什麽,看到留言会有一种难受的感觉。

        是因为高兴能与读者产生共鸣?

        还是觉得终於有人理解我藏了二十年的荒唐。那些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的事情,那些曾经让我很认真、很用力活过的青春,最後还是让我受伤了。

        我盯着萤幕看了几秒,忽然又觉得自己想太多。算了,b我过得不好的人多的是。而且我现在明明过得很好。有房子,有工作,有自己的咖啡厅,也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没有什麽不好。

        对,我很好。

        我往後靠进沙发里,伸了个懒腰。然後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没有戒指,也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

        这双手跟十七岁的时候已经差很多了。指尖没有以前那麽细,手背也开始有了一点很淡的岁月痕迹。

        就在在我盯着手发呆的时候,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我伸手去m0,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陆粉坊,是我的编辑,我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两秒,才慢吞吞地接起来「喂?」。

        「随心,下礼拜六出版社有聚餐,一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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