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烈酒醉休憩的礁岩明明隐蔽而黑暗,我找到他之后与他独处的时间也不超过三分钟,而那风驰电掣的一吻,维系时间更不过两秒——为什么居然都能被她看到?
命运吗?
像我这等俗人,果然无法扼紧命运的咽喉,只能凄凉得被打败,投降一途。
在归途中,我已经下定决心向命运投降了,不想,天杀的恶俗还是没有放过我。
垂头丧气得打开家门,我原以为家中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是烈一张宿醉未醒的瞌睡脸,万万料不到的是,人才挤进门,就有某物狠狠得撞向我,伴之以兴高采烈的呼叫:“哥!想你咯!”
这某物——不,某人——招牌式向日葵状笑容此刻绽放得只怕连正午的太yAn都要相形见绌。
他是津,可Ai的……大一学生,一个半月前与他相识之后,这孩子就以特有的……开朗式缠人功力贴上了我。
与那么YOucHI的年轻人za本非我所愿,但是,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理由拒绝。
津很简单,这兴许与他家境不错有关,他从未向我索取过物质的东西,但要是哪天晚上没有给他短信道晚安,他就会不高兴。
他理所当然得视我作男朋友,而我则……不好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