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是一位绝代风华的奇女子,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三个重要的男人,她选了梁思成做丈夫。可初恋徐志摩却为她而死,亦兄亦长的金岳霖为她终生不娶。

        金珠虽不是林徽因,但猜想后二者肯定不是她的本意,就金珠自己本身来说,她有黎想就足够了。绝不希望有人为她终生不娶,更不希望有人为她去死。

        上一世她已经害得康王血溅华堂了,虽说这不是她的本事,是圣命不可违,不管那天的新娘是谁,康王都得死,可金珠就是过不去自己那一关。

        聪明的黎想也不追问金岳霖是谁,而是拿出手机来搜索了一下,查到金岳霖的资料后,刘晟再给了潘晓玮一个鄙夷的眼神。

        “你这个女人脑子里除了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就没别的?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就非得是爱上了她?就不能因为点别的?我是蛮喜欢金珠的。可绝不是你想的这种喜欢,是一种欣赏的喜欢,欣赏你懂不懂?”

        刘晟说完,大概也怕金珠有什么心理负担,转向金珠,“金珠,你放心,我顶不济也就是找你蹭几顿饭,终身不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我想好了。我要跟你家阿想学,先挣钱,有钱了才好追女孩子,我可不希望将来我喜欢的女孩子跟着我过苦日子。”

        说完。刘晟启动了车子。

        潘晓玮听了撇了撇嘴,“挣钱?你才刚大一,怎么挣?你也以为你像阿想似的有人找你去拍电影一夜爆红?”

        “错,我才不想进娱乐圈,将来想跟我女朋友上街牵个手还得跟做贼似的,所以我决定了。我打算自己创业,我就不信别的我比不过他,挣钱的能力我也比不过他。”刘晟的话里虽带了点赌气的意味,不过谁都听出来他很认真,不是在开玩笑。

        他和黎想合作的股市账户里已经有二百来万的资金了,他用三年的时间让股票市值翻了两倍,可是越往下做,他觉得风险越大,所以想套现出来投资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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